(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)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
甬银保监罚决字〔2022〕33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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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|
个人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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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 |
名称 |
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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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负责人姓名 |
文志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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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违法违规事实(案由) |
房地产开发贷款支用审核不严,未按工程实际进度发放开发贷款,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,贷前调查不尽职、贷款资金被挪用,保险代理业务管理不规范,监管统计数据不准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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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罚依据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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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罚决定 |
罚款人民币260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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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|
宁波银保监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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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|
2022年4月21日 |